小芳和强哥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两人育有一子。后来强哥的卖鱼生意飞黄腾达,赚到钱后的强哥不管娃不回家,万般无奈之下,小芳要求与强哥“离婚”并且分割共同财产,取得儿子的抚养权。强哥认为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不存在共同财产之说,儿子留下,小芳离开。两人争执不下,小芳找到律师咨询,像他们这种没有结婚的,该怎么办理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自己是否可以争取到儿子抚养权。
律师回复:首先,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用离婚,只要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处理好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分开居住即可;无法协商处理财产和子女问题的,可以以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为由到法院诉讼解决。
其次,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适用婚姻关系的共同共有财产制度,同居期间个人所得的工资、投资收入,个人单方所得的赠与和继承财产,或一方购置的财产这些能证明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均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取得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没有约定,但能够认定各自财产份额的,按各自占有的份额分割;无法区分份额的,推定为共有财产。
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共有财产又该怎么处理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综上,同居关系不是家庭关系,共有应视为按份共有。对于按份共有的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份额,不能确定出资份额的,双方均分。
第三,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先强调的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至于抚养权归的归属,与已婚夫妻离婚时对婚生子女的处理方式一致。
如果孩子不满二周岁,由女方直接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孩子满了二周岁的,双方先协商,协商无果的,法院综合双方条件,以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孩子满了八周岁,法院确定抚养权的归属时还应该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