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一般来说,法院在判定抚养权的时候,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
(1)小孩的年纪。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孩子不满两周岁的话,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也会尊重小孩的真实意愿。
(2)谁照顾小孩多,现在由谁抚养。《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6条第(2)项明确规定,“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因此,法官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会尽量遵从不改变孩子成长环境的准则。如果小孩日常是由母亲照顾的话,法官一般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3)双方及家庭文化水平。在父母教育程度差异较大的情况,法院会偏向认为学历更高一方更适合抚养子女。
(4)双方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法院了解双方的收入,一来可以判断是否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抚养孩子。二来也能确认抚养费标准。尤其是在一方有本地住房,而另一方没有本地住房的情况下,法院会偏向有固定住处的一方。
(5)双方及家庭的健康状况。是否存在不利于抚养、照顾孩子的疾病,是否存在不能再生育子女的疾病,都是法院会考量的因素。
(6)是否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恶习。是否存在犯罪史,是否受过因违法而受过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等;是否存在赌博、吸毒、出轨、家暴等恶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撰稿人:刘小桂